1、什么叫党籍?党籍是指党员资格。发展对象从被批准为预备党员之日起,即取得了党员资格,也就有了党籍。党籍不同于党龄,党龄表示党员在党内生活和工作的实际经历,以预备期满转为正式党员那一天算起。党员的党籍问题关系到一个人的政治生命,党支部在处理党员的党籍问题时,必须慎重对待,按规定的程序办理。预备党员不履行党员义务,不具备党员条件,应当取消预备党员资格,经支部大会讨论通过和上级党组织批准。党员被取消预备党员资格、劝退出党、除名、自行脱党、自动退党、不予登记、开除党籍的,就失去了党籍。
2、什么叫开除党籍?党章规定,开除党籍是党内最高的纪律处分。严重触犯刑律的党员必须开除党籍;党员经过留党察看仍坚持错误而不改正的,应当开除党籍。开除党籍处分,一般必须经过支部大会讨论通过,党的基层委员会审批后,并报县级或县级以上党的纪律检查委员会审查批准。各级党组织在决定或批准开除党员党籍的时候,应当全面研究有关材料和意见,采取十分慎重的态度。处分决定所依据的事实材料作处分决定必须同本人见面,听取本人说明情况和申辩。如果本人对处分决定不服,可以提出申诉,有关党组织必须负责处理或者迅速转递,不得扣压。
党员自杀后的党籍处理问题,党支部应根据实际情况具体分析,区别对待。确属畏罪自杀的,应开除党籍。
3、什么叫自愿退党?退党:指党员自愿退出党组织。自党的三大以来,历届党章都有关于党员退党的规定,这表明党员有退党的自由。做一个共产党员,必须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不惜牺牲个人的一切,为实现共产主义奋斗终身。但在党内总不免会有人革命意志衰退。不愿意继续履行党员义务,或者信仰改变而要求退党。这说明他已经丧失了共产党员的起码条件。这样的人退出党组织,对党不是一种损失。把要求退党的人勉强留在党内,既不符合党的性质,又不利于党的事业。为了对一个同志的政治生命负责,党组织对要求退党的人的情况应作认真的调查了解,并有针对性地进行教育。党员有退党的自由。如党员本人坚持要求退党,应当经支部大会讨论后宣布除名,并报上级党组织备案,不必办理审批手续。党员退党后,党组织仍然应当热诚地团结他,鼓励他为社会主义建设服务,不得排斥歧视他。党组织应从党员退党中吸取教训,切实加强党员教育和党员管理。
4、什么叫劝退?党章规定,党员缺乏革命意志,不履行党员义务,不符合党员条件,党的支部应对他进行教育,要求他限期改正;经教育仍无转变的,应当劝他退党。劝党员退党,应当经支部党员大会讨论决定,并报上级党组织批准。如被劝告退党的党员坚持不退,应当提交支部大会讨论,决定把他除名,并报上级党组织批准。
劝党员退党是一件严肃的事情。各级党的组织都要按照党章的规定审慎地做好工作。首先,在对劝退对象确认上要客观、公正、准确。要看他是否革命意志衰退,丧失远大理想,不愿意为实现党的纲领和目标而奋斗;是否不履行党员的义务,不愿意参加党内学习,在生产、工作、学习和社会生活中不起先锋模范作用,甚至存在以权谋私,对党言行不一等严重问题;是否不具备党员条件,不愿意参加党的组织,不愿意为党积极工作,不愿意执行党的决议,不愿意近期交纳党费。其次,对经确认需要劝退的党员,要进行教育,限期改正,不能简单从事。要教育在先,促使其认识自身存在的问题,改正缺点和错误。对于经过教育帮助,思想认识有所提高,并在工作中积极改正的同志,可以暂不劝其退出党,留在党内继续教育帮助,直至成为一名合格的共产党员。对于经过教育帮助仍然没有转变的,应当劝其退党,不能迁就。再次,要按照党章规定履行劝退党员报批手续。劝党员退党,一般都有要经支部大会讨论决定,然后再报上级党组织批准。不经过支部大会讨论,或没有经过上级党组织的批准,都不符合要求。如果遇有党员不接受劝告退党、坚持不退的情况,要提交给支部大会讨论,决定将其除名,并报上级党组织批准。
5、什么叫除名?除名,就是取消党员资格和党籍。它是党内组织处理的一种方式,但不是纪律处分。党章规定,对有下列情况的党员,应予除名:对要求退党的党员,经支部大会讨论后宣布除名,并报上级党组织备案;如被劝告退党的党员坚持不退,应当提交支部大会讨论,决定把他除名,并报上级党组织批准;对没有正当理由,连续6个月不参加党的组织生活,或不缴纳党费,或不做党所分配的工作的党员,应作为自行脱党处理。支部大会应当决定把这样的党员除名,并报上级党组织批准。支部大会在决定对党员除名时,应当允许其进行申辩。
6、什么是自行脱党?党章有明确规定:“党员如果没有正当理由连续六个月不参加党的组织生活,或不交纳党费,或不做党所分配的工作,就被认为是自行脱党。支部党员大会应当决定把这样的党员除名,并报上级党组织批准。”这一规定表明,党员如果没有正当理由,连续六个月具有上述三种情况的任何一种,都应算作自行脱党。
在处理党员自行脱党问题时。要认真分析研究是否“没有正当理由”和是否“连续六个月”这两个条件。不要把因有某些客观原因而连续六个月没有参加党的组织生活,或没有交纳党费,或没有做党所分配的工作的党员,一律不加分析地作自行脱党处理。同时,党组织如发现党员无正当理由不参加组织生活或不交纳党费或不做党所分配的工作等问题时,应及时批评教育,帮助他改正错误,而不要等到六个月以后才去过问和处理。如果本人不接受教育,坚持不改,则应按照党章规定办理。
7、什么叫不予登记。不予登记,是在党员登记中党组织对党员的党籍采取的一种处理方式。不予登记的范围是:
(1)党员革命意志衰退,不履行党员义务,不符合党员标准,经多次教育帮助仍无转变的,劝其退党,不予登记;党员要求退党、自行退党和拒绝参加整党的,予以除名,不予登记。不予登记,要经过支部大会讨论通过,并报上级党组织批准。对不予登记的人,也要在思想上政治上关怀他们,团结他们,鼓励他们做好公民或好干部。
(2)散布、鼓吹资产阶段自由化思想,反对四项基本原则而不改正错误者;内部清理对象中不符合党员条件者;抵制中央关于制止动乱、平息反革命暴乱的方针、决策,经教育仍不改者;共产主义信仰动摇,对党丧失信心者;提出退党要求者;以权谋私、严重官僚主义、损害国家和群众利益以及有其他腐败行为,虽不够开除党籍,但已丧失党员条件者;革命意志衰退,不履行党员义务,长期消极落后经教育没有转变,不起党员作用者;没有正当理由连续6个月以上不参加党的组织生活,或不缴纳党费,或不做党所分配的工作者;在规定的期限内,本人不提出登记者。不予登记,要由支部大会讨论作出决议,由上级党委审批,并由上级党组织派人同本人进行谈话。必要时县级或县以上党委有权直接对党员作出不予登记的决定。
党员参加宗教活动,经批评教育坚持不改的,要劝其退党,劝而不退的,要党内除名;对屡教不改或加入宗教组织参加活动的,要开除出党。
8、什么叫停止党籍?“停止党籍”,是党籍管理的一种方式。党员出国(境)定居,除本人提出要求退党外,在他们出国(境)后,即停止党籍,其档案转到县或相当于县一级党的委员会组织部门保存备查。停止党籍,应由本人向所在党支部提出书面申请,并递交出国(境)定居用于办理护照的有关材料复印件,经所在党支部初审后,填写《共产党员因私出境保留(停止)党籍审批表》,报上级党委(含被授权审批接收新党员的党总支)审批(党员领导干部还应按干部管理权限报批)。出国(境)定居的党员停止党籍后,基层党组织可将他们的党员组织关系和档案材料,一并转到县或相当县一级党委组织部门保存。党员因事出国出境无故超假一年以上回国的,一般不能恢复组织生活,按自行脱党处理。若干年后,他们如返回,原则上不能恢复党籍。如表现好,可重新入党。如有特殊理由,党组织认为可以恢复他们的党籍,则要由县或相当县一级的党委组织部门审查,报省、市、自治区党委组织部批准。